隨著高層樓宇的不斷增加,電梯已是與人們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現(xiàn)代化工業(yè)設備。由于電梯的使用數(shù)量越來越大,使用頻率越來越高,與之相關的電梯安全問題越發(fā)引起人們的關注。在百度搜索框鍵入“對講系統(tǒng)失靈事故”、“電梯報警失靈事故”等關鍵詞,就會有百萬的搜索結果。而在眾多的電梯安全事件中總會出現(xiàn)電梯維保人員解救延誤的現(xiàn)象,造成了人員長時間被困電梯,最終導致意外的發(fā)生。怎樣能使被困人員第一時間得到解救,關鍵的一點就在于是否在電梯內備有完備的對講呼救系統(tǒng)。開航電梯模型就國標對電梯對講系統(tǒng)的標準要求來做個參考。
GB7588-2003版《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(guī)范》新國標對緊急報警裝置的要求更加人性化。
即不僅考慮轎廂內的乘客,同時也考慮到在井道中作業(yè)的安裝維修人員,GB7588-2003版對緊急報警裝置有如下要求:
14.2.3緊急報警裝置
14.2.3.1 為使乘客能向轎廂外求援,轎廂內應裝設乘客易于識別和觸及的報警裝置。
14.2.3.2 該裝置的供電應來自8.17.4中要求的緊急照明電源或等效電源。
注:14.2.3.2不適用于轎內電話與公用電話網連接的情況。
14.2.3.3 該裝置應采用一個對講系統(tǒng)以便與救援服務持續(xù)聯(lián)系。在啟動此對講系統(tǒng)之后,被困乘客應不必再做其他操作。
14.2.3.4 如果電梯行程大于30m,在轎廂和機房之間應設置8.17.4述及的緊急電源供電的對講系統(tǒng)或類似裝置。
15.12 報警裝置
接受轎廂內發(fā)出呼救信號,起報警作用的鈴或裝置,應清楚地標明“電梯報警”字樣.如果是多臺電梯,應能辨別出正在發(fā)出呼救信號的轎廂。
15.2.3.1 停止開關的操作裝置(如有)應是紅色,并標以“停止”字樣加以識別,以不會出現(xiàn)誤操作危險的方式設置。報警開關(如有)按鈕應是黃色,并標以鈴形符號加以識別,紅、黃兩色不應用于其他按鈕。但是,這兩種顏色可用于發(fā)光的“呼喚登記”信號。
15.2.4 在明顯需要設置安全使用說明的轎廂中,應設置安全使用說明。
這些說明至少應指出:
b)對于裝有電話或內部對講系統(tǒng)的電梯,若使用方法并非簡單明了的,則應設有使用說明;
8.17 照明
8.17.4 應有自動再充電的緊急照明電源,在正常照明電源中斷的情況下,它能至少供1W燈泡用電1h。
8.17.5 如果8.17.4所述的電源同時也供給14.2.3要求的緊急報警裝置,其電源應有相應的額定容量。
綜上所述,2003版國標要求至少應滿足“三方通話”的基本要求,在底坑沒有逃生通道時,應在該處設置報警裝置,在井道沒有逃生通道且轎頂沒有安全窗時,應在該處(一般設在轎頂)設置報警裝置,所以說所謂的“五方通話”是有條件的;并且要求轎廂內“采用一個對講系統(tǒng)”,對使用的救援設備更規(guī)范化了。